2011年11月16日 星期三

有一種感情叫無緣,有一種放棄叫成全

許多的事情,總是在經歷過以後才會懂得。一如感情,痛過了,才會懂得如何保護自己;傻過了,才會懂得適時的堅持與放棄,在得到與失去中我們慢慢地認識自己。其實,生活並不需要這麼些無謂的執著,沒有什麼就真的不能割捨。學會放棄,生活會更容易。
 
  學會放棄,在落淚以前轉身離去,留下簡單的背影;學會放棄,將昨天埋在心底,留下最美好的回憶;學會放棄,讓彼此都能有個更輕鬆的開始,遍體鱗傷的愛並不一定就刻骨銘心。
這一程情深緣淺,走到今天,已經不容易,輕輕地抽出手,說聲再見,真的很感謝,這一路上有你。曾說過愛你的,今天,仍是愛你。只是,愛你,卻不能與你在一起。一如愛那原野的百合,愛它,卻不能攜它歸去。  每一份感情都很美,每一程相伴也都令人迷醉。是不能擁有的遺憾讓我們更感眷戀;是夜半無眠的思念讓我們更覺留戀。
感情是一份沒有答案的問卷,苦苦的追尋並不能讓生活更圓滿。也許一點遺憾,一絲傷感,會讓這份答卷更雋永,也更久遠。 
  收拾起心情,繼續走吧,錯過花,你將收穫雨;錯過他,我才遇到了你。繼續走吧,你終將收穫自己的美麗。  
  一個永遠不想失去你的人,未必是愛你的人,未必對你忠心耿耿。有時只是這種腦袋不清的強烈佔有欲者,他們才會做出各種“損人不利己”的事情,還如此理所當然。
 
  在心中如果有“曾經擁有就永遠不要失去”的偏執狂與佔有欲,越想要獲得愛的永久保證書,只會越走越偏離。 
 
  誰說喜歡一樣東西就一定要得到它。有時候,有些人,為了得到他喜歡的東西,殫精竭慮,費盡心機,更甚者可能會不擇手段,以至走向極端。也許他得到了他喜歡的東西,但是在他追逐的過程中,失去的東西也無法計算,他付出的代價是其得到的東西所無法彌補的。也許那代價是沉重的,直到最後才會被他發現罷了。其實喜歡一樣東西,不一定要得到它。
  
有時候為了強求一樣東西而令自己的身心都疲憊不堪,是很不划算的。再者,有些東西是“只可遠觀而不可近瞧的”,一旦你得到了它,日子一久你可能會發現其實它並不如想像中的那麼好。如果你再發現你失去的和放棄的東西更珍貴的時候,我想你一定會懊惱不已。
所以也常有這樣的一句話“得不到的東西永遠是最好的。”所以當你喜歡一樣東西時,得到它並不是你最明智的選擇。
  誰說喜歡一個人就一定要和他在一起。有時候,有些人,為了能和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,他們不惜使用“一哭二鬧三上吊”這種最原始的辦法,想以此挽留愛人。也許這留住了愛人的人,但是這卻留不住他的心。更有甚至,為了這而賠上了自己那年輕而又燦爛的生命,可能這會喚起愛人的回應吧,但是這也帶給了他更多的內疚與自責,還有不安,從此快樂就會和他揮手告別。
其實喜歡一個人,並不一定要和他在一起,雖然有人常說“不在乎天長地久,只在乎曾經擁有”,但是並不是所有人都會快樂。喜歡一個,最重要的是讓他快樂,因為他的喜怒哀樂都會牽動你的心緒。所以也有這樣一句話“你快樂,所以我快樂。”
  喜歡一樣東西,就要學會欣賞它,珍惜它,使它更彌足珍貴。

2011年11月15日 星期二

有時候 有的理由,不一定要解釋

剛開學,科裡有一位新進老師宣布喜訊,雖然包禮金是看交情,是個人的自由,但是依照慣例很少有不包紅包的。
可是這次因為有一資深的老師,並沒有和大家一起送禮,雖然表面上同事大多隱忍不說卻常私底下議論紛紛,有老師認為他早結過婚,小孩也生過了,賠本的生意自然不肯做;也有老師認為他平常就節省,省下紅包也很正常;
但我卻有另外的想法。
記得有一次帶著學生搭捷運從台北到淡水,因為假日人多,很多人只好用站的。
門邊的位子坐著一位長髮女孩微低著頭,清秀的臉龐,一襲淡綠色長洋裝,把夏日擁擠的捷運點綴的清涼十分。
到了劍潭站有個阿婆背了兩大包東西上車,滿頭大汗東張西望找位子,就站在女孩面前,女孩抬頭看了阿婆一眼,旋即低頭玩弄手上的皮包帶子,似乎沒有讓位的意思。
於是我便故意轉身問學生:「在車上遇見老弱婦孺要怎樣?」 學生馬上回答:「要讓座!」我一向認為機會教育是很有用的,於是便用眼角餘光瞄向她, 發現她將手上的帶子順時鐘纏啊纏,又逆時鐘的回復原狀,頭卻低的更低,但是還是沒讓位的跡象像是作錯事的小孩被罵,只是低著頭,卻不肯道歉。
到了紅樹林站,女孩起身準備下車,這一幕讓我終身難忘。
車門打開後,她跨出了右腳,左腳卻在離地後向外畫一個弧,才勉強跟上右腳,女孩沒有回頭,只是低著頭,努力讓左腳跟上右腳,對他的誤會,我卻只能用眼光道歉,很多時候,我們沒有辦法對每一個人,說明理由,解釋情況,尤其是對不認識的人,所以可能被誤解,會遭譏笑。
沒有讓位的女孩,怎麼跟陌生人解釋她的情況,將心比心,我相信未包紅包的同事有他的理由,卻不一定要向我們解釋。 很喜歡這則故事,是因為它提醒了我,不該用自己的眼光和框架來看待世界
很多事情並不是自己想的這樣或是那樣,或許自己本身是委屈的;可是多替別人想一想,自己的人生會好過一點。
看過人生中許多誤會,所以當我看到這篇文章的時候,其實很有感觸。
我很喜歡文章中這一段:
「很多時候,我們沒有辦法對每一個人,說明理由,解釋情況,尤其是對不認識的人,所以可能被誤解,會遭譏笑。」 我們沒有辦法對所有人解釋,所以我們做事,只要問的住自己的良心就好。
但,只問良心真的就可以了嗎?
每每看到一些朋友彼此產生了誤會,看到一些朋友間的爭執,我都在想這個問題。 或許,好朋友間的信任是非常重要的,但我相信,好朋友間的體諒也是非常重要的! 這樣的體諒讓彼此間的相信不是盲目的相信,「我相信你不會是這樣的人,我相信你一定有好的理由!」
這是肥皂劇裡常見的對白,卻也反映出一些人生的道理。 我相信你有理由,我正等著你的解釋,我的朋友! 於是,我在生活中常和一些朋友閒聊,遇到一些我感覺可能會讓朋友誤會的生活片段,我也會在事後主動解釋。 因為瞭解,所以更能彼此包容。
當我知道朋友的個性是如何,對於一些事情便更能淡然對待,當我知道朋友介意哪些事情,我也更能體貼他,不去做這些事情。
有些理由,我會解釋,我會道歉。有些事情,我無法解釋和道歉的,我用笑容以待。 我相信真正的朋友會瞭解這個笑容的意義,然後等待著我的解釋。
別讓真正的朋友錯身而過,沒有人能真正懂你在想什麼,適時地解釋,是對朋友的體諒,適時地信任和等待也是。
用包容的心去對待身邊的人,世間本無常理,有些理由該解釋或不解釋,都是唯心而已。

還是會心痛,只因曾經那樣地愛過你

那天,與一群舊友在國際大廈喝酒。越喝越多,漸漸全喝高了,忽然有人說:“咱們都說說自己的初戀行嗎?要老實交代,如果大家認為你說的是假的就罰你三杯,如果覺得你說得可以大家就出個代表喝一杯。” 大家都說這個主意好。誰沒有初戀啊?況且初戀大多是有花無果,有句話說,初戀時不懂愛情啊。 第一個說的是一個30多歲的女人,她已經發胖,眼角有了細細的皺紋,她醉眼迷離地說:“我的初戀只是一個人的初戀——那年我18 歲,來石家莊上大學,來接我的那個男生比我高一屆,之前我就認識他,他是我所在中學的明星,當他在人群中不停地張望找我的時候,我的心怦怦地跳著,就是那張望打動了我,他那麼帥氣,那麼緊張,而且他的頭發、眼睛都那麼黑,我一下子就愛上了他!可是大學四年,我始終懷揣著這個秘密,因為他已經有了女友!在暗戀中我過了四年,直到畢業我也沒有說出來,但我想起他張望我的情形就會顫抖,多少次我想告訴他我愛他,可是我知道那樣只會打碎一個夢……”她說到這兒,其他人已經派出一個代表把酒喝掉了,很顯然,她說的初戀是真的,只是她現在依然沉醉于自己對那個男子的想象中,這樣的想象其實是美好的,真的不應該打破它,就這樣愛過,有什麼不好? 第二個講述的是一個快40歲的男子,他現在是某市的國稅局局長,20年前,他愛過一個美麗而靈秀的女孩子,那個女孩子是班裏最漂亮的,他寫過很多情書、唱過很多情歌給她,終于把她追到手了,送給她的定情物是一條紅圍巾。那時,他們在一所中學裏讀高三。 高考下來,男生考上了,女生落榜了,女生提出分手。她說:“我配不上你了。”男生沒有答應分手,但女生很快就開始相親,和鄉村裏那些20歲的女孩子一樣,她定了親,斷了男生的念頭。 男生痛苦地去了北京讀書,寒假回來時,卻發現山坡上站著一個圍紅圍巾的女子,他知道那一定是她!她來等他,知道他必經這條路,知道他一定會回來過春節。她等了他多少天了呢?待他張口叫她的名字,她卻轉身跑了。 十幾年後,他應該有的幸福全都有了:妻子在一個不錯的單位上班,自己成了國稅局的局長。十幾年,他再也沒見過她,只聽說她嫁到離城極遠的地方的一個農家。直到後來的一天,他去鄉下視察工作,跟地方的執法人員一起來到亂哄哄的集市上。他是領導,有人給端著玻璃水杯,裏面是上好的龍井茶,還有寶馬車在後面跟著,他看著自己的部下給那些小販們開罰單。忽然,有人叫他的名字。 他回過頭去,看到有一個賣點心的攤子前站著一個中年女子,又黑又胖,臉上有很深的皺紋,手上全是黑黑的東西,他一愣,她又叫了一聲,然後說:“我是……” 他呆住了。怎麼可能是她啊! 當年她多麼漂亮、多麼精神,如今卻成了一個鄉下婦女,歲月在她臉上留下的風霜剎那間讓他心酸。 “我也沒有證,能不能不罰呢?”她開口說的居然是這句話。後面站著的是她男人,討好地看著他,她對男人說:“我從前的同學。” 剎那間,他感覺有什麼堵在胸中,如魚刺,又如酸梅。那天,他用了自己的特權。走的時候,他從小車的反光鏡裏看到女人背過臉去。 他一邊講一邊流著眼淚,我們不知道他什麼時候開始流眼淚的。沒有人說故事的真假,所有的人端起自己面前那杯酒一飲而盡!為了曾經的愛情,為了愛情的美麗和惆悵! 初戀,不管它以怎樣的結局結束,都讓人懷念啊。無論兩個人走到了哪一步,也都改變不了一個事實:我曾經愛過你。 這就夠了。有的時候,愛情的緣分只有這麼多。曾經愛過你,擁有過剎那間的顫抖和美麗,就已經是上天給予我們的恩賜了;而曾經愛過的那個人,她過得好與不好,原來你依然在乎,即使已經無關風月,即使已與愛情無關。那是種心靈之痛,只因為,我曾經那樣地愛過你。 初戀,不管它以怎樣的結局結束,都讓人懷念。無論兩個人走到了哪一步,也都改變不了一個事實:我曾經愛過你。>>>